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力促进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项工作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分级制定工作计划并建立用水器具台账,以水嘴、便器、淋浴器、净水机4类用水器具为重点,坚持节约优先、宜改则改,统筹考虑更新成本及节水效益,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同时动态跟踪工作进展,严格节水器具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巩固深化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成效。
《通知》要求,要加强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坚持普及更新和节水管理两手抓,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小型、分散节水改造,多措并举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大节水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节水主题活动,弘扬节水文化,普及节水知识,引导规范公民用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