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运城开展《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4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带队赴运城开展《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蔡汾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俊蓉,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建龙陪同调研。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芮城县远鹏智慧农场、大禹渡枢纽站和河津市黄汾十万亩粮食优质高产高效基地节水农业示范区、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运城市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工业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工业企业代表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贺天才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深化对节约用水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本区域节水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指导和推进全社会节水。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节约用水专项督查,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针对本次立法调研,调研组将认真汇总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工作,用法治力量推动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再上新台阶,有效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