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泉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阳发[2017]11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3日,我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涉及我单位的第4-②-整改要求2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经验收组确认,上述任务完成整改,现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立即组织对李家庄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二、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三、责任单位:郊区区委、区政府
四、整改目标:通过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管河、爱河、护河的氛围,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环境。
五、完成情况
(一)清理整改情况
2016年11月11日,阳泉市水务局由赵泽毅副局长带队,对水环境整治进行现场督查,尤其是针对李家庄开发区河道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较多情况向被督查单位开发区建设环保局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清障,限时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
2016年11月14日,阳泉市水务局向阳泉市开发区管委会发出《关于加快清理李家庄河河道内垃圾的通知》(阳水函字[2016]71号)。发出通知的同时,我局加强督促检查,截止2017年年末,开发区共组织两次大规模的集中清理,共清理河道内垃圾8000余方,有效净化河道环境面貌。
开发区按照我市2017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安排,通过排查摸底,开发区所辖李家庄河及桃河河段共有直排河道生活污水出水口8个(李家庄河5个、桃河3个)。截止2017年6月12日,整治任务提前完成,铺设李家庄河、桃河污水主管道共计900余米,砌筑检查井及收水口26座,实现了河道周边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彻底根治了河道两岸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二)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1、2017年6月5日,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阳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阳办发[2017]14号),李家庄河市级河长由靳润喜副市长担任,县级河长分别由郊区武建功区长、开发区杨全生主任担任,乡、村级也分别设立了河长,并在河流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
2、2017年11月2日,阳泉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李家庄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治理目标,制定了任务措施。
3、2018年3月21日,阳泉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阳泉市河长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次数和巡查内容。
六、验收结论:完成整改任务。
阳泉市水利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