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第三次第160407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第三次
第160407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工程保障广大农民饮水安全的建议》意见建议已办理完毕,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事关老百姓吃水用水福祉,是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阳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调研摸底座谈,制定了《阳泉市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行动计划》中,对构建高质量供水工程体系、构建高水平管护机制、强化高标准水质保障、落实高效率应急响应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一、加强工程建设,提高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行动计划》中提出以阳泉、平定娘子关提水工程、龙华口调水工程为依托,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平定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盂县县城及周边村镇饮用水网扩容提质工程、郊区独立工矿区自来水入户工程、龙华口调水县级管线连接工程等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等工程,解决6.33万人的自来水入户问题,提高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率,达到省委要求。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是水利工程得以推进的重要保障,《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县财政投入、专项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以及社会资本等资金来源,特别是鼓励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推动项目实施。近年来,我市水利投资越来越多的呈现一种多元化投资模式。利用专项债券、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逐渐成为我市供水工程投资的主体。除郊区水务一体化项目采取3P模式外,阳泉市龙华口调水工程采取特效经营模式,盂县县城及周边村镇饮用水网扩容提质工程拟使用EPC建设模式。为加强和金融机构的对接,我局于2月19日,分别与农行、农发行就水利项目融资需求进行座谈,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下一步落实各县水利项目合作意向奠定基础。利用金融支持水利的有利时机,3月29日在省水利厅召开全省重大水利项目谋划储备推进会议上,将我市6个项目分别向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推介,各金融机构均表示将在贷款利率、期限审批时限等上给予优惠。去年以来,水利部、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为缓解地方供水工程资金筹集难的局面,设置了农村供水工程专项资金,我市4个县区5个项目参与了竞争立项,若竞争成功,我市农村供水项目将获得至少1000万元以上的奖补资金。
二、强化运行管理,全面加强高水平管护机制
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三个责任”,即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和经费“三项制度”,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责任落地、制度可行、经费有保障。各县(区)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供水管理办法措施,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供水保障机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等,从机制上保证了农村供水工程正常稳定运营。建立良性水费收缴机制,推行预付费用水制度,推进农村用水以表计征、以量收费规范化发展,推动农村供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逐步实现终端用水户用水缴费,应收尽收,使水费收入成为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主要来源。坚持广泛宣传水是稀缺资源、水是商品,引导群众保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加大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推动群众节水意识转化为节水行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定期走访,强化宣传,落实政策,协助基层水利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加强水质管理,强化高标准水质保障
《行动计划》中,重点强调对农村供水水质的管理。要求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乡镇级及以上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划、立、 治”工作;水利部门组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维护,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全面,一方面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对检测中心的检测设施、检测人员能力要加大投资,提高综合检测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全面提高农村供水水质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负责人:孟晓强
承办人:王晓芹
联系电话:0353-5608161
阳泉市水利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