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阳水函〔2022〕5号
关于发布2022年市级重点监控
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城区、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晋水资源〔2020〕138号)有关要求,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确定工作,现将纳入名录单位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严格名录库建设
根据省水利厅要求,确定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8家工业企业用水单位,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42家服务业单位,全部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共50家用水单位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用水单位用水量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各县区要加强跟踪管理,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称、水源、主要产品产量等发生变化或者破产倒闭的,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报市水利局。各县(区)要于每年1月25日前,将审核确认后的辖区内国家、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主要用水信息(详见附件2)报市水利局备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区)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各级重点监控单位的日常监管,对各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实施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用水计划申报、核定、调整程序,按规定时间要求下达用水计划,超计划(定额)用水的按规定执行累进加价。督促指导各类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用水台账,切实提高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争当本行业水效“领跑者”,发挥节水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 1.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信息表
阳泉市水利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