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频率
洪水频率
水文要素(如降水量、洪峰流量、洪量等)的大小和等级是遵循一定的观测调查资料系列,按洪水出现的稀有程度来确定的,在数理统计学上称为“概率”,在水文学上则习惯称为“频率”。属于洪水要素方面的,称为“洪水频率”,常以“%”表示。
洪水频率和重现期
水文上一般采用0.01%、0.1%、1%、10%、20%来衡量不同量级的洪水,洪水频率越小,表示某一量级以上的洪水出现的机会越少,则降水量、洪峰流量、洪量等数值越大;反之,出现的机会越多,则数值越小。如洪水频率为1%,则为百年一遇洪水。水文上除采用洪水频率定量地衡量洪水的大小外,也常用重现期(以年为单位)来描述。洪水重现期是指某地区发生的洪水为多少年一遇的洪水,意思是发生这样大小(量级)的洪水在很长时期内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通常所说的某洪峰流量是多少年一遇,所说的多少年,就是该量级洪水流量的重现期。例如,百年一遇的洪水,是指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平均一百年才出现一次这样大小的洪水,但不能认为恰好每隔一百年就会出现一次,从频率的概念理解,这样大小的洪水也可能百年内出现不止一次,也许百年中一次也没出现。
洪水频率和重现期实际上是衡量洪水量级的一个标准,是确定水利工程、堤防建设规模和等级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