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 034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 034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淑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的管理》的意见建议已办理完毕,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事关老百姓吃水用水福祉,是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阳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调研摸底座谈,制定了《阳泉市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行动计划》中,对构建高质量供水工程体系、构建高水平管护机制、强化高标准水质保障、落实高效率应急响应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一是对农村供水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实行常态化监测和排查整改。2023年还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文任组长的专项排查工作组,对全市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改,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脱贫村、人口密集区等供水工程进行了重点、专项排查,形成排查台账,及时整改及时销号,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
二是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供水工程修缮。2021年以来,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央、省、市、县四级各类资金总计投入5387.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巩固提升等,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维修蓄水池、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安装水表、净化消毒设施配套、维修更新机电水泵等。
三是加大供水工程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县级供水工程管理,落实“三个责任”(即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即资金、机构、职责),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供水工程有序、高效运行。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四是加强制度管理。为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责任落地、制度可行、经费有保障,各县(区)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供水管理办法措施,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供水保障机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等,从机制上保证了农村供水工程正常稳定运营。管理制度对工程管理职责、运行要求、水费缴纳、应急处置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为农村供水工程稳定、持久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建立良性水费收缴机制,推行预付费用水制度,推进农村用水以表计征、以量收费规范化发展,推动农村供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逐步实现终端用水户用水缴费,应收尽收,使水费收入成为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主要来源。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广泛宣传水是稀缺资源、水是商品,引导群众保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加大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推动群众节水意识转化为节水行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定期走访,强化宣传,落实政策,协助基层水利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负责人:孟晓强
承办人:王晓芹
联系电话:5608161
阳泉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