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发布第2号总河长令深入开展母亲河复苏实施桃河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幸福桃河
9月1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雷健坤,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鞠振共同签发阳泉市第2号总河长令,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母亲河复苏实施桃河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幸福桃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山西省第4号总河长令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桃河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幸福桃河,为美丽阳泉建设提供坚实水支撑。
《决定》明确,要锚定将桃河打造成为“安全的河、流动的河、绿色的河、幸福的河”这一总目标,统筹水灾害防治、水资源优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和水文化提升,全面推进母亲河复苏与幸福河湖建设工作。高标准实施防渗工程、滩槽整治、拦沙坎建设、自来水管网延伸、山南水库补水、中水管网延伸及泵站工程等核心任务,彻底解决桃河“蓄不住水”、淤积严重、水量不足和水质不佳等突出问题。
《决定》强调,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水利、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力量,结合各部门职能,明确细化桃河综合治理任务。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工程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发展改革部门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财政部门统筹资金保障和监管;自然资源部门保障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城市管理部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住建部门配合设施维护;农业农村部门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文旅部门挖掘桃河文化内涵;交通部门开展临河道路桥梁污染防治。要求各部门立足职能,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治理高效推进。
《决定》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桃河综合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的长效管护体系。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资金保障、环境整治等难点堵点问题。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任务落实,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河长联席会议机制,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桃河生态综合治理落地见效,让焕发新生的桃河早日成为人民满意的幸福河,为美丽山西建设贡献阳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