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全面启动2026年在建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2月24日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暨“两重”“两新”工作推进会精神,抢抓春季施工黄金期,确保一季度“开门红”。2月25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全省在建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全省在建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各项目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水利工程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坚决做到能复尽复、应复早复、应开尽开,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为全年水利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各项目法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进场人员培训合格。要严格复核施工技术条件,确保技术、质量、安全体系全面到位。要加强资金、用工、物资、机械等要素保障,完善应急处置和环保管控措施,具备条件后尽快复工。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主动下沉一线,指导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复工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严把复工复核关口,对复工条件、安全管理、隐患整改等情况开展现场复核,严禁带病复工、违规复工。要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章作业、无证施工等行为。同时,要统筹推进复工复产与防汛备汛工作,完善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两手抓、两不误”。
目前,水网骨干工程等重点项目已经复工,其他项目正有序组织复工,省水利厅将持续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导服务,全力推动水利项目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年”贡献水利力量。
